名人前下屬到庭旁聽 法官:如黑衣人威脅陪審團

法庭

發布時間: 2018/03/06 17:39

最後更新: 2018/03/07 10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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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人前下屬到庭旁聽曾蔭權案,法官指有如黑衣人般威脅陪審團。(資料圖片)

前特首曾蔭權涉收受利益案於第二次審訊期間,其中一名陪審員休庭期間,與到庭旁聽的電台節目主持人兼專欄作家陶傑合照及閒談,法官解除其陪審員職務,今(6日)亦頒下判詞解釋理由。法官指直至解除該陪審員職務時,方知道曾蔭權於聆訊期間聘請公關,而於聆訊接近完結時,其前下屬包括律政司司長、前財政司司長、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及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均分別到庭旁聽,並如陶傑被告安排坐在被告獲安排的家屬席。法官認為此舉旨在令陪審團覺得曾蔭權是好人,惟此現象卻有如被告人著友人穿上黑衣到法庭坐在公眾席上,藉以威脅證人或陪審團。

法官陳慶偉於判詞中指,曾蔭權於聆訊期間要求就良好品格證據呈堂,惟不被控方接納,法官指曾蔭權當時已被裁定其中一項罪名成立,故不能於第二次審訊中就其良好品格呈上證據,法官指曾蔭權因此以此方式「走後門」呈上證明其良好品格證據。法官指沒有證據顯示曾蔭權聘請公關,但相信獲曾蔭權默許下進行,法官明言若早知有此情況出現,必定解散整個陪審團。

法官指據英國法例,若陪審團受到干預下,案件可由法官一人主審,惟香港沒有如此相關法例,法官認為應作嚴肅考慮,惟法官指本港亦可將案件由高院轉介區院,由一人法官主審。

法官認為現時情況,跟有被告人著友人到法庭穿上黑衣,坐在公眾席上圖影響證人或陪審團無異,法庭亦亳不猶疑驅有關人士出法庭。法官強調無意指控任何公關公司或顧問公司,或對任何人士作出指控。法官指近年不少權貴或富有人士被控,他們會於審訊期間,以不同方法將其案件呈現於陪審團面前,包括聘請公關參與聆訊。法官認為此舉並不理想,令人以為欲影響陪審團,對本港司法制度並無裨益,法官表示這是對所有公關公司或顧問公司。